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中水回用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中水回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水质标准和要求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GB/T18920-2002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无不快感
浊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
1
1
0.5
1
铁(mg/L)≤
0.3
-
-
0.3
-
锰(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总大肠杆菌(个/L)≤
3
水质检验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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