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货普遍包修一年
从5月1日开始,由商务部颁发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二手家电和电子产品的保修期限为三个月,经营者收购时,要登记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记者昨日走访珠海前山和上冲旧货市场了解到,旧货商家对二手家电和电子产品都可以提供免费一年的保修服务,但称登记商品和出售人身份信息存在操作难度。
旧货经营者要提供三个月免费维修
在5月1日实施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旧货经营者“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记者走访了珠海前山旧货市场,经营二手家电多年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说,空调、彩电、冰箱等家电产品都可以包修一年,而且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对于新政的实施李先生表示并不清楚,但对于“不少于3个月免费包修服务”这项规定却表示“毫无压力”。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事旧货生意已经有15年了,周边许多商户也都是经营多年的同行,包修一年是行业内不成文的“行规”,在包修期内出现问题都会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否则别人也不愿意买。”
此外,记者还走访了昌业路的旧货商家,这些商家也都表示可以为二手家电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包修服务。
登记商品和出售者信息存在难度
根据新政规定,经营者在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不仅要登记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外,还要登记出售人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的身份信息。对于出售旧电器和电子产品的人而言,在出售时要提供产品的购买凭证,如果无法出具凭证的话则要登记个人身份信息。记者采访中有旧货经营者表示,在收购二手商品时要登记这些信息存在一定的难度。
香洲区狮山路的诚信旧货行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说,以往收购旧货时从不登记商品和出售人的信息,交易过程主要是查看商品的成色和功能,谈妥价格就可以成交。“登记这么多信息太麻烦了。”王先生担心说,因为旧货通常年限都比较长,很少有人会保存最初的购买凭证,因此要登记出售者的个人信息会为工作带来更多的麻烦。
此外,前山旧货市场的李先生也表示,因为自己长期上门去收购二手产品,而负责掌管店面的太太不识字,因此一旦有人上门出售二手产品的话,就没法登记信息了。
[市场走访]
翻新产品多无明确标识
记者走访多家旧货市场看到,对于新规中“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应在显着位置标识为旧货”的规定,几乎所有商家都没有任何标识,经销商表示店里都是旧货,不需要额外注明。而多数店主都表示并不清楚新规的实施,更不知道有类似规定。
新规中有“严禁经营者以翻新产品冒充新产品出售”的规定,但记者在教育路上的一家旧货商行看到,这家旧货商的门口有外表全新的电冰箱在出售,但并没有任何品牌和商标。商家表示这是一台全新的“国产冰箱”,在记者再三追问之下,商家才承认这是一台翻新冰箱,该商家表示对新规的相关规定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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