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再生资源 > 正文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回顾2014年版)》回顾2015年第5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回顾2014年版)》回顾2015年第5号公告  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回顾2015年第5号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回顾2014年版)》,自回顾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回顾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回顾2015年2月9日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