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借鉴成熟经验,完善回收体系。
借鉴欧美国家的实践情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本着“谁生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生产企业的作用,建立以蓄电池生产者为责任主体的回收体系。借鉴超威集团编码制,建立信息系统,记录每一块电池的生产、销售、回收情况,实现本公司电池的完全回收。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押金置换、以旧换新等形式建立废旧蓄电池的回收网络,在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地级行政区域至少指定一家服务网点(或委托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废旧电池的收集,并向社会公告其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鼓励多家企业通过委托代理与回收企业、再生企业合作等形式,共建、共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网络,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回收网络运行效率。
二是完善信息统计系统,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
完善回收信息上报系统,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负责统计本企业回收(或委托回收)的废旧电池的类型、数量、重量、去向等信息,并在每一年度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相关信息。
三是简化申报手续,给予政策支持。
简化申报手续,实现各部门(发改、环保、国土、规划、建设)的一站式审批程序,节约申报时间,提高申报效率。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政府视建设条件按照资源能源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给予建设资金扶持,并在后期规范营运环节实行低税或时期的免税政策。
四是严格监督力度,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
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取缔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和投产的小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应采取重罚并追究连带责任。加强执法力度,给正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动公众监督作用,全民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应加强对公众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工具,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有关废铅酸蓄电池的成份及其危害的知识,使公众了解我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严峻现实及再生铅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使全民自觉地保护周围环境,抵制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再生过程中污染环境的做法,减少危险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