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再生资源 > 正文

YS/T70—93粗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70—93粗铜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产品分类4、技术要求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附录A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粗铜的产品分

YS/T70—93粗铜  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70—93粗铜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产品分类4、技术要求

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附录A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转炉及其他方法所生产的粗铜,供精炼用。

本标准的有关条款也适用于阳极铜。

2引用标准

GB5120粗铜化学分析方法

3产品分类

粗铜按化学成分分为3个牌号:Cu99.30C、Cu99.00C、Cu97.50C。

4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4.1.1粗铜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粗铜化学成分%

品级

牌号

Cu不小于

杂质含量不大于

As

Sb

Bi

Pb

一号

Cu99.30C

99.30

0.06

0.05

0.01

0.08

二号

Cu99.00C

99.00

0.12

0.10

0.02

0.12

三号

Cu97.50C

97.50

0.34

0.29

0.07

0.40

4.1.2粗铜中金、银含量不作规定,但需按批进行分析,报出分析结果。如有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商解决。

4.2表面质量

4.2.1粗铜锭的边缘及表面不得有易脱落的飞边、毛刺等。

4.2.2表面和断面不得有炉渣和夹杂物。

4.2.3浇铸面铜峰高度不大于100mm。

4.3每个粗铜锭重量为500~800kg。锭的长度不大于800mm,宽度不大于500mm。如合同中注明时,也可供应其他规格的铜锭。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5120的规定进行。

5.2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粗铜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及小样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所附的质量证明书不符时,应在收到小样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样品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单位分析,以仲裁分析结果为准。

6.2组批

粗铜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由同一炉次且形状大致相同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

每批粗铜锭应进行化学成分及表面质量的检验。

6.4化学成分仲裁取样、制样

6.4.1仲裁取样

6.4.1.1每批粗铜随机抽取粗铜锭,小于30t时,取样锭数不少于3锭;大于30t时,取样锭数不小于5锭。

6.4.1.2用直径14~18mm钻头钻取样锭。钻样时,清除全部外来物,沿样锭两条长对角线的四等分点处钻穿5孔。当铜锭厚度大不能一次钻穿时,可在锭的正反面相对应的点上各钻样锭厚度的二分之一,两孔可以不是同心圆。

6.4.1.3钻样时,为避免钻屑氧化,要保持钻头锋利,并可使用酒精冷却,钻头转速应以钻屑不氧化为宜。

6.4.1.4钻样时,应防止钻屑飞溅损失。收集钻屑时,应防止钻屑以外的氧化皮等杂物落入钻屑内。

6.4.2样品制备

6.4.2.1按以下方法制备成4份样品,供方、需方、仲裁、备用各一份。

6.4.2.2铜分析样品的制备

将收集的全部钻屑用磁铁除去混入的铁屑,再用0.44mm标准筛筛分,筛上、筛下样品分别称重、缩分,各取出四分之一,取出的筛上、筛下样品分别按四分法缩分成4份,随即分别用铝箔袋封存。

6.4.2.3金、银分析样品的制备

将6.4.2.2条中剩余的筛上、筛下样品合并,加工破碎至全部通过2mm标准筛,用磁铁除去混入的铁屑,再用0.44mm标准筛筛分,筛上、筛下分别称重、缩分成4份,装袋封存。

6.5日常取样、制样方法按附录A进行。

6.6检验结果的判定

6.6.1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不符合4.1条规定时,按批重定牌号或退货。

6.6.2表面质量不符合4.2条规定时,按块处理。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粗铜锭上应有生产厂的产品标志。

7.1.2每块粗铜锭上应用鲜明颜色标明批号(炉号)。粗铜锭出厂时,应附有小样。

7.2包装、运输和贮存

7.2.1粗铜锭可不包装,如需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

7.2.2粗铜锭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引起的损坏、少件等,应由责任单位负责。

7.3质量证明书

每批粗铜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批号;

d.净重和件数;

e.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f.本标准编号;

g.出厂日期;

h.需方名称。

附录A

粗铜日常取样制样方法(参考件)

A1每批粗铜应按每炉(包)浇铸过程的前、中、后期将粗铜熔体铸成小样。每次取一联,每联小样分成2块,打上标记,供需双方各取一块供分析用。

A2小样尺寸不小于120mm×50mm×30mm。

A3用直径8~10mm钻头钻取小样。钻样前清除小样表面污物,沿小样底面对角线的四等分点处钻穿三孔。

A4钻样时,为避免钻屑氧化,要保持钻头锋利,可使用酒精冷却,钻头转速应以钻屑不氧化为宜。

A5钻样时,应防止钻屑飞溅损失。收集钻屑时,应防止钻屑以外的氧化皮等杂物落入钻屑内。

A6收集全部钻屑,用磁铁除去混入的铁屑,再用0.44mm标准筛筛分,筛上、筛下样品分别称重、缩分,各取出四分之一,分别装入铝箔袋封存,用于测定铜含量。

A7将A6条中剩余的筛上、筛下样品合并,加工破碎至全部通过2mm标准筛,用磁铁除去混入的铁屑,再用0.44mm标准筛筛分,筛上、筛下样品分别称重、装袋,用于测定金、银含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向启发、赵晓湛。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