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月17日公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显示。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话题再次成为讨论重点。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今年年内计划开工8台核电机组。根据《意见》显示,今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会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将会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也将会提高到6.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则会下降到60%左右。
据能源局数据显示,在2016年,全国能源消费的总量预计约43.6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达到13.3%,也就是说今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要在此基础上再增长1个百分点。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划定的目标,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将会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的
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则会降低到58%以下。
化解与防范产能过剩被列为首要的重点任务。《意见》提出后,全年预计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退出产能约5000万吨左右。将减量置换作为基本原则,有序发展先进的产能。同时,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的风险,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的力度,重点淘汰那些经过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
要求的核电机组,2017年预计淘汰规模为4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煤电装机总规模将会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继续实施煤电规划建设与风险预警机制,未核先建、违规核准等违规建设项目将一律责令停止建设。
随着装机规模的剧增,”弃风弃光”已经成为中国新能源未来发展的顽疾。《意见》再次强调了风光消纳的预警机制,对于那些弃风率超过20%、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将为他们暂停安排新建风电、光伏发电规模。2017年,计划安排风电新开工建设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约2000万千瓦。同时积
极地推进光伏、光热等发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达到1800万千瓦。
《意见》提出后,积极地推进具备条件的核准建设项目,年内计划将开工8台核电机组;积极推进已经开工的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福清4号机组、阳江4号机组、海阳1号机组等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641万千瓦;扎实推进三门3、4号机组,宁德5、6号机组,漳州1、2号机组,惠州1、2号机组
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运作,项目规模达到986万千瓦。
为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意见》提出安排中央预算内的资金30亿元,专项支持那些煤矿的安全改造、重大灾害的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意见》还提出了今年将要构建能源法律体系的重点:积极地推动《能源法》、《电力法(修订)》、《核电管理条例》等送审稿修改完善的工作;要加快推进
《国家石油储备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的立法工作;一定要做好《石油天然气法》、《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和《煤炭法(修订)》的立法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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