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VI的定义VI即(VisualIdentity),通译为视觉识别,是CIS系统中最具传播力和感染力的层面。
人们所感知的外部信息,有%是通过视觉通道到达人们心智的。
也就是说,视觉是人们接受外部信息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通道。
企业形象的视觉识别,即是将CI的非可视内容转化为静态的视觉识别符号,以无比丰富的多样的应用形式,在最为广泛的层面上,进行最直接的传播。
设计科学、实施有利的视觉识别,是传播企业经营理念、建立企业知名度、塑造企业形象的快速便捷之途。
二、VI应用要素系统设计表.待客用项目类洽谈会、会客厅、会议厅家具、烟灰缸、坐垫、招待餐饮具、客户用文具。
商品及包装类商品包装设计、包装纸、包装箱、包装盒、各种包装用的徽章、封套、封缄、粘贴商标、胶带、标签等。
.符号类公司名称招牌、建筑物外观、招牌、室外照明、霓虹灯、出入口指示、橱窗展示、活动式招牌、路标、纪念性建筑、各种标示牌、经销商用各类业务招牌、标示。
.帐票类订单、货单、帐单、委托单、各类帐单、申请表、通知书、确认信、契约书、支票、收据等。
.文具类专用信笺、便条、信封、文件纸、文件袋、介绍信等。
.服装类男女职工工作服、制服、工作帽、领带、领结、手帕、领带别针、伞、手提袋等出版.印刷类股票、年度报告书、公司一览表、调查报告、自办报刊、公司简历、概况、奖状等。
.大众传播类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邮寄广告等。
.SP类产品说明书、广告传播单、展示会布置、公关杂志、促销宣传物、视听资料、季节问候卡、明信片、各种POP类。
.交通类业务用车、宣传广告用车、货车、员工通勤车等外观识别。
.证件类徽章、臂章、名片、识别证、公司旗帜三、VI设计的基本原则VI的设计不是机械的符号操作,而是以MI为内涵的生动表述。
所以,VI设计应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理念。
VI设计不是设计人员的异想天开而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
如果在实施性上过于麻烦,或因成本昂贵而影响实施,再优秀的VI也会由于难以落实而成为空中楼阁、纸上谈兵。
①风格的统一性原则②强化视觉冲击的原则③强调人性化的原则④增强民族个性与尊重民族风俗的原则⑤可实施性原则⑥符合审美规律的原则⑦严格管理的原则VI系统千头万绪,因此,在积年累月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各实施部门或人员的随意性,严格按照VI手册的规定执行,保证不走样。
四、VI设计的基本程序VI的设计程序可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①准备阶段:成立VI设计小组理解消化MI,确定贯穿VI的基本形式搜集相关咨讯,以利比较VI设计的准备工作要从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始,这一小组由各具所长的人士组成。
人数不在与多,在于精干,重实效。
一般说来,应由企业的高层主要负责人担任。
因为该人士比一般的管理人士和设计人员对企业自身情况的了解更为透彻,宏观把握能力更强。
其他成员主要是各专门行业的人士,以美工人员为主体,以行销人员、市场调研人员为辅。
如果条件许可,还邀请美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专业人士参与部分设计工作。
②设计开发阶段基本要素设计应用要素设计VI设计小组成立后,首先要充分地理解、消化企业的经营理念,把MI的精神吃透,并寻找与VI的结合点。
这一工作有赖于VI设计人员与企业间的充分沟通。
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之后,VI设计小组即可进入具体的设计阶段。
③反馈修正阶段调研与修正反馈修正并定型在VI设计基本定型后,还要进行教大范围的调研,以便通过一定数量、不同层次的调研对象的信息反馈来检验VI设计的各细部。
④编制VI手册编制VI手册是VI设计的最后阶段。
五、VI的基本要素设计-标志设计标志分为企业标志和产品标志两种。
企业标志企业标志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的标志,产品标志即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的标志,又叫商标。
企业标志的特点独特鲜明的识别性是企业标志的首要特点。
精神内涵的象征性是企业标志的本质特点。
符合审美造型性是企业标志的重要特点。
具有实施上的延展性是企业标志的必具特点标志的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
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
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套/年。
、付款期限: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
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的优惠: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元/套;乙方累计销售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的优惠;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您好:家居合同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热点:、经营者订立销售合同时,未将其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在经营者没有兑现承诺时,导致消费者难以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
、木地板及木制家具行业部分经营者订立销售合同时,未使用国家规范名称填写相关产品信息,采用所谓“行业名称”误导消费者。
案例:年,消费者王某在某大型建材卖场购买了三扇实木门,经营者向其介绍该木门材质为“金丝柚木”(行业名,规范名为巴新埃梅木),消费者误以为“金丝柚木”与“柚木”没有差别,就和经营者签订销售合同。
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金丝柚木”与“柚木”有所不同,就以商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订立销售合同时,往往只填写商品规格、数量、价格,很少填写商品商标、质量等级等其它内容,造成消费者无法根据销售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对购买的产品进行验收。
案例:年,消费者李某在某瓷砖店购买一批瓷砖,在和经营者订立销售合同时,经营者没有填写商品品牌、商标等内容,消费者在安装时发现瓷砖品牌与原购买品牌不一致,要求商家更换,商家称消费者购买的就是安装瓷砖的品牌。
经工商部门调解,经营者同意补偿差价给消费者。
、经营者订立销售合同时,要求消费者预先交付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定金,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部分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后长期未提货,自身权益受侵害超过了一年。
如消费者提出消费投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案例:年,消费者在某家居专卖店购买两张藤椅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一直未提货,年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交付藤椅时发现该家居专卖店年已不再经营,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由于消费者知道其自身权益受侵害超过了一年,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部门不予受理。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签订家居买卖合同时,优先选择市场口碑较好的品牌或商家,详尽了解所购买产品的相关信息;、涉及材料、质保、安装等问题,以及导购员的口头促销或服务承诺,最好详细地写在合同上;、在定制类产品中,消费者最好签字确认并保留设计图纸、材料样本等,以便验收时进行对比。
、消费者应向销售人员索取购物票证并妥善保存,如遇消费侵害可直接联系卖场消费维权服务站或致电进行申诉举报。
为了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保障,所以在购买家具时一般都会签订合同。
警示一:不按规范填写合同。
尽管有了规范的合同文本,但一些厂商在填写合同时避重就轻,对一些重要条款如产品质量、环保标准、违约责任等或不予填写,或含糊其辞。
警示二:现货不签合同。
在销售现货时不签合同,只以一纸收据打发消费者,使买卖双方无法在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约定,以此逃避责任。
警示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为了留住顾客,一些家具销售人员在介绍商品时言过其实,一旦消费者把商品买回家发现与承诺不符,销售人员就会翻脸不认账,消费者无凭无据,有苦难言。
家具业——对方要不要发票,与你做账意义不大啊,家具行业对的是零售商,这个收入主要是与你交税有关系,从这个角度考试,不要发票给了你可以运作的空间。
以发货时间做为销售账务处理,定金一般是抵作货款收到时: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万贷:预收账款万仓库发货了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差货款就反映在应收账款中,客户预付的货款就在预收账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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