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Electronista得到消息:法官对摩托罗拉和微软就H.264解码产生纠纷的案件作出裁决,法官判定三项摩托罗拉H.264视频回放专利的部分内容无效。
摩托罗拉希望通过这些专利收取每年40亿美元的费用,不过微软认为摩托罗拉移动和谷歌并不是基于公平合理和一视同仁的态度来授权的,那些专利只值得他们每年支付100万美元。
微软希望谷歌能根据标准的协定合理授予部分MPEG-LAAVC专利,而不是提出这么高的要价。摩托罗拉则认为他们不受MPEG-LA的授权管制。
去年双方已经就授权问题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微软认为如果他们提出的技术使用费率不在合理价位,摩托罗拉将会拒绝授权专利,对于一台1000美元的笔记本电脑,其中使用了摩托罗拉50项专利,对于50项专利摩托罗拉要求微软支付22.5美元。这样一来,微软总共要多支出40亿美元,这一数字十分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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