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与测量仪器的重复性

在检定、校准中,经常都要遇到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测量仪器的重复性。特别是在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要求作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这对于我们的检定人员来说,这时往往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同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混淆,所作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实际上是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去了!而在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又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与测量仪器的重复性
在检定、校准中,经常都要遇到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测量仪器的重复性。特别是在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要求作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这对于我们的检定人员来说,这时往往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同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混淆,所作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实际上是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去了!而在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又取消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这个计量术语,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以探讨。

2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技术规范中,既有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又有测量仪器的重复性。

量结果的重复性:在相同测量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连续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5.6条)测量结果的重复性通常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来定量的表示,即用单次测量结果的实验室标准差来表示。

量仪器的重复性: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

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是属于测量仪器的特性之一,而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是属于测量结果的内容,它不属于测量仪器的特性。

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只有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而没有测量仪器的重复性了!

测量重复性:简称重复性,是指“在一组重复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F1001-2011的5.13条)关于测量精密度,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5.10条: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2011中,术语“测量重复性”是归在“5测量结果”这一章节的。而在老规范F1001-1998中,术语重复性也是归在-1998中的重复性都指的“测量结果的重复性”-2011的“7测量仪器”这一章节中已没有测量仪器的重复性了!

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要求作计量标准的重复性。

在这个规范中给出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的定义: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

-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所说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就是F1001-1998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所说的量仪器的重复性。

了能评定出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在评定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时应尽可能选择实物量具、标准物质或具有良好重复性的测量仪器作为被测件,以减小被测件本身不重复对计量标准的示值的影响。

对于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进行重复性试验,并提供试验的数据;已建计量标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重复性试验,测得的重复性应满足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5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与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按老规范来说,量结果的重复性是针对测量结果而言的;量仪器的重复性是针对测量仪器的示值而言的,也就是说重复性同F1033-2008中的所指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是一致的。而在新规-2011中则只有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即测量重复性,无测量仪器的重复性,也就是说按新规范在测量仪器的特性中已无测量仪器的重复性这一计量特性了。

这在2013年出版的第3版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书中已经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从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之中删去;第3版二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书中也同样删去。

我们来看一看这两种重复性的共同点及区别共同点:都是在相同测量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连续多次测量,不同点:概念不同:重复性是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重复性是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

读数方法不同:重复性是以标准器为依据,在被测器上读数,得到的是被测器的测量结果;而重复性是以被测器为依据,在标准器上读数,得到的是标准器的示值。

有效位数不同:对同一被测量而言,所得测量结果的有效位数一般都要比测量仪器的示值的有效位数少。

现举一个精密压力表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的例子。标准器是一只精密压力表,其测量范围(0~4)MPa、准确度等级0.4级、分度值0.02MPa/格;所选的被测器是一只具有良好重复性的一般压力表,其测量范围(0~4)MPa、准确度等级1.6级、分度值0.1MPa/格。只以测量4MPa点的计量标准重复性为例:以被测器为依据,在标准器上读数,即当一般压力表指示4MPa时,在精密压力表上读数为4.004MPa(精密压力表可按1/10估读),连续多次测量,则可得到精密压力表在4MPa点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如果是以标准器为依据,在被测器上读数,即当精密压力表指示4MPa时,在一般压力表上读数为3.98MPa(―般压力表可按1/5估读)那得到的就不是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而是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了!

6怎样处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2011取消了重复性,而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又要求作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办-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同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不是同一个规范,尽管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的计量术语应该遵照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计量术语及定义,但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发行在先,而现在还没有作废,因此我们不能因为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取消了重复性就不做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的计量标准的重复性了!笔者认为仍然还要做!也许到下次修改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时候,或许也将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取消了,那到时候我们也就不做重复性了!

7结束语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是有区别的,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处理。同时还要注意在新规程F1001-2011中取消了重复性,该如何处理同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关系,以避免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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