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收电子废料,回收电子呆料,回收处理的几大问题

关于回收电子废料,回收电子呆料,回收处理的几大问题

关于回收电子废料,回收电子呆料,回收处理的几大问题

电子废弃物,俗称电子垃圾,指废弃不再使用的电器电子产品,主要包括废旧电脑、移动通讯产品、电视机、电冰箱等废旧设备及其零部件。随着电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电子垃圾数量也正处于爆炸式增长的阶段。

电子垃圾中包含多种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因此,相较于普通生活垃圾,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过程比较特殊。如果处理不当,这些有害物质将会释放到环境中,对水、土壤等造成污染,也会严重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2014年全球共产生4180万吨电子垃圾,然而仅有16%的电子垃圾得到回收或者重复使用。

那么,我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方面又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实践经验并结合自身情况,可否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这些问题值得我们研究与探讨。

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相关立法

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做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09年2月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针对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作出规范,我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置也步入了新时代。根据《条例》,2015年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电子废弃物由上述五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扩展至打印机、手机等14个品类。

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问题分析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回顾2016》显示,2015年我国五种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视机、废冰箱、废洗衣机、废空调、废电脑)的回收量约为15274万台,约合348万吨,同比增长12.5%。但鉴于目前我国大型电器电子消费品市场的迅速增长,其回收再利用仍面临巨大挑战。

与大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比,小型电器电子设备例如U盘、手机、电动牙刷等更难取得有效的回收再利用,这与我国目前电子垃圾的主要回收方式密切相关。

我国电子垃圾回收仍处于粗放无序的状态,大部分废弃电器电子设备都是由个体散户回收,并由小作坊进行简单的拆解和加工。在这种非的拆解和加工过程中,不仅部分宝贵资源未得到充分回收,而且产生了大量二次垃圾和污染物。这些二次垃圾和污染物常与生活垃圾混合后填埋或焚烧,进而对水、土壤和空气产生严重危害。

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数量达到109家。然而,很多正规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因无法回收到可维持企业正常产能的电子垃圾,得不到良性发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未建立有效健全的回收管理体系及制度,例如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公众的电子垃圾回收意识薄弱、社会正确引导不力,导致电子垃圾无法集中回收。

德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经验

作为电子垃圾管理的先行国,德国在回收处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以德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方面的做法为例,为我国提供相应参考。

(一)德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法律依据

早在2002年,欧盟就出台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也就是家喻户晓的WEEE指令。2012年,欧盟对WEEE指令进行了重新修订,作为欧盟成员国,德国对该指令做了相应转换,在颁布新的《电子电气设备法》,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

新的《电子电气设备法》明显提高了消费者处置废旧电器电子设备的便利性:该法规定,大型电器电子产品销售商卖出等价电器电子设备的同时,将有义务免费收回相应的废旧设备;而边缘长度低于25cm的小型电器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吹风等则必须无条件收回。

这里的大型销售商是指占地面积超过400m2的家电商场,另外也包括拥有规模以上物流和仓储面积的网络电商,这些线上销售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设立电器电子设备回收站点。

此外,德国还将欧盟《RoHS指令》转换成法,限制了六类有害物质(包括铅、水银、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在电器电子设备中的使用。

这两部法律针对电器电子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各环节作出了相应规定,形成了闭环运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德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体系

除颁布法律外,德国针对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也推出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例如采用产品责任分担制,也就是公共废弃物品处置机构(简称?rE)和电器电子设备生产商必须共同承担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任务,进而建立了较完善的回收体系。那么,如何保障公共废物处置机构与生产商之间有机协调?又如何避免生产商回收责任分配不均等问题?

根据《电子电气设备法》,德国联邦环境署成立了电子废弃物注册基金会(简称“EAR基金会”)。基金会不承担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分类、拆解和再利用等具体事项,而是通过系统协调电子垃圾的流向、分配生产商的责任份额并监控生产商的回收情况,保证《电子电气设备法》的有效实施。

另一方面,公共废物处置机构有义务设立电子垃圾回收站点并进行无偿回收,并告知消费者可供使用的旧电器收集的可能性和收集地点,目前德国已有1500个电子垃圾集中回收点,公众在家门口即可找到这样的回收站点处理淘汰的电器电子设备。

(三)德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现状

在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及完善的回收体系保障下,德国电子垃圾回收率也提高。WEEE指令规定,到回顾2016年,电子垃圾回收率应达到45%。据德国联邦环境署统计数据显示,早在2010年德国就以45%的回收率完成了该目标,并预计这一数据在回顾2019年将达到65%。

另外,WEEE指令与《电子电气设备法》也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别电子废弃物的再循环率和再利用率:针对无法再次使用的电器电子设备,再利用率应达到70%~80%,再循环率应达到50%~80%。联邦环境署表示,德国自2007年开始就已完成所有规定目标,并计划于2018年再次提高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

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建议

借鉴发达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实践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点改善我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现状: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回收机制。

首先,明确相关行政机构责任,在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各环节中对生产者与销售者进行指导和监督。

落实电器电子生产商回收责任,生产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回收。再者,借鉴德国做法,明确大型电器电子销售商(线上以及线下)在电子垃圾回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针对资源再利用及电子垃圾处理处置企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电子垃圾回收利用率并无害化处理处置。

后,通过各项政策规定,创建有效、多渠道的回收机制。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扶持企业创新。

建议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作用,针对不同人群展开重点教育和舆论宣传,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引领公众正确处理废弃电器电子设备;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培训机制,对相关行政人员以及生产、销售从业者开展知识培训。

此外,对于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网络回收平台,建议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减免税收等方式加以引导与扶持,使其良性发展;鼓励电器电子生产商开拓创新,通过绿色设计减少电子垃圾产生、提高回收利用率。

三是积极开展合作,探索技术。

联合国大学发布的报告显示,虽然发达法律法规及回收体系相对完善,但每年仍有大量电子垃圾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发展中,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大污染。

建议政府加强法律层面的国际合作,强化国际间对非法电子垃圾进出口的监管;此外,通过国际间的技术合作与实践交流,掌握的电子垃圾处理技术。

希望在为电子产业绿色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的同时,也将推动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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