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第三条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第四条

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

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六条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泊祎回收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发布者:泊祎回收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shou5.net/chai/5900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1年5月29日
下一篇 2021年5月29日

相关推荐

电话

联系我们

1388-0022-916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1395700887@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30-18:30,节假日无休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