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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办检查制度

一、目的总工办检查制度  第1张

为有效落实和执行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总工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强监理预控工作,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各监理项目施工进行到一定部位或工序时,

二、要求:

项目监理部应提前1~2天报告公司,由公司总工办安排人员参加检查。

三、具体工序和部位如下:

1.土建部分:

1)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基础验槽

3)基础竣工验收

4)第一层楼盖扎筋

5)转换层钢筋隐检

6)转换层上的第一层开始施工

7)主体结构验收

8)装饰工程的样板间验收

9)屋面工程的施工

10)重大的施工方案研究

11)施工中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

2.安装部分:

1)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30KW及以上空调机组、水泵、风机的安装

3)DN100及以上有压管道的首次安装

4)消防喷水系统的安装

5)截面400×800及以上风管的安装

6)1000KVA及以上变压器的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安装

7)1000A及以上接插式母线槽安装

8)截面为150×600及以上桥架安装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首层配管

10)120mm2及以上电缆敷设

11)空调、电气、消防系统试运行

3.其他

12)重要安全设施的检查

13)工程竣工验收

14)其他需总工办检查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

除以上明确规定之内容外,各项目总监可根据项目中的具体情况,提请公司总工办参加检查和处理,公司总工办还将不定期自主安排对各项目的检查。所有上述部位和工序,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向公司总工办报告,逾期未报者,将追究总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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