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多肽工业园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编写人:蒋军华

审批人:梅庭玉

2016年8月3日

目录

前言3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4

项目概况4

第二章安全监理目标4

第三章安全监理编写依据4

第四章安全监理内容5

第五章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6

第六章安全监理制度7

一、施工安全监理巡视制度7

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7

第七章工程建设作业人员8

第八章施工机械安全监理9

第九章架子工14

第一节脚手架材质14

第二节脚手架搭设15

第三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16

第四节单排脚手架17

第五节里脚手架18

第六节吊篮脚手架18

第七节脚手架拆除20

第十章高处作业“三宝”、“四口”、“五临边”21

第十一章安全网架设25

第十二章模板工程28

第一节支模拆模28

第十三章钢筋工30

第一节运输、制作和绑扎30

第二节电焊,气焊33

第十四章普通工34

第一节清理现场工作34

第二节人工挖土方35

第十五章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电工36

第一节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36

第二节配电装置36

第三节临时用电配电线路37

第十六章塔式起重机39

前言

1.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正确实施,保障工程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在本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3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在施工活动中凡涉及到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本细则尚未涉及的内容,必须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确保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执行和遵守。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多肽工业园

工程地点:武汉市光谷六路神墩三路以南、高科路以东

建筑面积:51893.85㎡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计划工期:18个月

投资总额:/

质量要求:合格

设计单位:武汉华阳宏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武汉市武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安全监理目标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患的最佳途经,最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争创文明工地、优质工程。

第三章安全监理编写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起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8.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0.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1.省、各级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第四章安全监理内容

1.审核承包单位安全资质

2.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与实施

3.审核承包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标准搭设安全设施

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承包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定期开例会与安全检查,收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

7.编写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反映动态安全状态与处理意见。

第五章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第六章安全监理制度

一、施工安全监理巡视制度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事先做好方案。

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第七章工程建设作业人员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第八章施工机械安全监理

1.建筑机械进场前应向监理部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厂家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检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型号是否相符。

2.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气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井架及中型设备由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人使用。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进场投入使用。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小型机电设备及电动工具,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机械、电气安全性能的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安全使用条件的,方能投入使用。否则,不得进场投入使用。

4.塔吊、井架、人货二用梯等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由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质量验收,应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合格证置于塔吊显著位置。

5.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6.机电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场地应平整无障碍,机电设备旁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材料、杂物。水电、操作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夜间作业应设置安全和充足的照明。有防火要求的,其作业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施工机械和动力机械的基础(座)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并符合其出厂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

8.手持电动器具检查内容: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防护罩壳齐全有效,电线不得破损,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

9.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10.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操作者戴绝缘手套。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入工作帽内。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11.砂浆搅拌机检查内容:机体安装平稳、坚实,接地或接零保护符合要求,挂安全操作规程,料斗保险链,离合器,制动器要符合规定,料斗钢丝绳到底必须保持3圈,防护棚、罩、盖齐全有效,定人定机,持证操作。

15.电锯检查内容: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及月牙罩要符合要求,操作必须用单向开关,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12.钢筋加工机械的用电,开关箱及电源的装拆和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电工进行。

13.使用钢筋调直切断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之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3)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14.使用钢筋切断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2)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4)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5)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夹住或夹牢。

(7)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已切断的钢筋堆放要整齐,防止切口突出,误踢割伤。

(8)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5.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台和弯曲机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3)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4)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曲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6)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7)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8)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9)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0)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1)作业后,应及时清洗转盘及插入孔内的铁锈

16.使用钢筋冷拉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水平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距离不得少于5m。

(2)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拦板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应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应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7)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冷拉危险区域外。当需要装置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8)作业后,应放松卷扬机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九章架子工

第一节脚手架材质

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长度以4.5~6.0m和2.1~2.3m为宜。

2.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3.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4.钢管上严禁打孔。

二、门式钢管脚手架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1.门式钢管脚手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门式钢管脚手架》(JGl3)的规定,并有出厂证明书及产品标志。

2.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的连接杆等宜采用ф42×2.5mm焊接钢管,也可采用ф48×3.5mm焊接钢管。相应的扣件规格也应分别为ф42mm、ф48mm或ф42mm/ф48mm。

3.钢管应平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第二节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立杆位置线设计尺寸正确安放垫板、底座。竹、木脚手架立杆宜埋地,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

2.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必须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禁止用其他材料绑扎。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应交错布置。

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一致,严禁钢质材料和木或竹质材料以及不同规格材料混搭。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4.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件。水平距离不大于7m,垂直距离不大于4m,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0.3m。

5.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大于6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的宽度。斜道竹或木质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防滑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7.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8.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0m高的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0.30m高的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二道,高度分别是0.90m和1.30m;立杆、斜道和平台临边立杆的内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为1.20m,下栏杆居中设置,并设180m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网,密目网上、下边缘开眼环扣应采用14号钢丝与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下边不得留有空隙,上边与纵向水平杆如有间隙不得大于100mm,网体边缘所有开眼环扣都应绑扎牢固,不得形成空隙。

第三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0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满铺脚手板,自作业层往下计,每隔12m须满铺一层脚手板。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一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的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顶层顶步立杆如采用搭接接长,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l0mm。

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一字形、开口形双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

第四节单排脚手架

1.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0.24m,伸出纵向水平杆外不得少于0.1m。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大于1.0m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0m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杆。

2.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⑴.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⑵.建筑物高度超过24m;

⑶.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⑷.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

第五节里脚手架

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0.2m,与墙面间距不大于0.1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m,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里脚手架高度在5m以内时,可以采用抛撑稳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主体拉结或加宽架体。

3.满堂脚手架应采用钢管或门架,并根据荷载、支撑高度、使用面积等进行结构、构造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严格按方案实施。

4.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及底座,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

5.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并与主体结构拉结牢固,满堂脚手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2m时,增加一道水平支撑,每两步架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第六节吊篮脚手架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疾病,经过培训和实习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在吊篮中嬉戏、打闹。

2.挑梁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固定牢固,挑梁挑出长度应保证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挑梁之间应用纵向水平杆连接成整体,挑梁与吊篮连接端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护装置。

3.安装屋面支承系统时必须仔细检查各处连接件及紧固件是否牢固,检查悬挑梁的悬挑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配重码放位置以及配重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4.屋面支承系统安装完毕后,方可安装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外侧,工作钢丝绳在里侧,两绳相距150mm,钢丝绳应固定、卡紧,安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3mm。

5.吊篮组装完毕,经过检查后运入指定位置,然后接通电源试车,同时,由上部将工作钢丝绳分别插入提升机构及安全锁中,安全锁必须可靠固定在吊篮架体上,同时套在保险钢丝绳上。工作钢丝绳要在提升机运行中插入。接通电源时要注意相位,使吊篮能按正确方向升降。

6.新购电动吊篮总装完毕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6~8h,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负荷运行。

7.吊篮内侧距建筑物间隙为0.1~0.2m,两个吊篮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0.2m,吊篮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8.0m,宽度为0.8~1.0m,高度不宜超过两层。吊篮外侧端部防护栏杆高1.5m,每边栏杆间距不大于0.5m,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内侧必须于0.6m和1.2m处各设防护栏杆一道,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外侧与两端用密目网封严。

8.吊篮内侧两端应装可伸缩的护墙轮等装置,使吊篮与建筑物在工作状态时能靠紧,吊篮较长时间停置一处时,应使用锚固器与建筑物拉结,需要移动时拆除。超过一层架高的吊篮要设爬梯,每层架的上下人孔要有盖板。

9.吊篮脚手板必须与横向水平杆绑牢或卡牢固,不得有松动或探头板。

10.吊篮上携带的材料和施工机具应安置妥当,不得使吊篮倾斜和超载。遇有雷雨天气或风力超过五级时,不得登吊篮操作。

11.当吊篮停置于空中时,应将安全锁锁紧,需要移动时,再将安全锁放松,安全锁累计使用1000h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重新校定。

12.电动吊篮在运行中如发生异常响声和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彻底排除,不得继续使用。

13.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利用钢丝绳作为导电体。

14.在吊篮下降着地前,应在地面垫好方木,以免损坏吊篮底脚轮。

15.每班作业前应做以下例行检查:

(1)检查屋面支承系统、钢结构、配重、工作钢丝绳及安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有不符合规定者,应立即纠正。

(2)检查吊篮的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有可靠的接地设施。

(3)开动吊篮反复进行升降,检查起升机构、安全锁、限位制动器及电机工作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行。

(4)清扫吊篮中的尘土、垃圾、积雪和冰渣。

16.每班作业后,应做好以下收尾工作:

(1)将吊篮内的垃圾杂物清扫干净,将吊篮悬挂于离地面3m撤去上下梯。

(2)使吊篮与建筑物拉紧,以防止大风骤起刮坏吊篮和墙

(3)切断电源,将多余的电缆及钢丝绳存放在吊篮内。

第七节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2.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内。

3.脚手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从一端向另一端,逐层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除安全网、栏杆应站在本层拆除外,其余各部分必须站在下层拆上层。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最后拆除连墙件。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

4.分段拆除脚手架所形成的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采用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横向斜撑等加固杆件进行加固。

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递或用垂直运输机械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第十章高处作业“三宝”、“四口”、“五临边”

1.高处作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执行。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对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禁止施工。

3.要求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监督施工单位在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积水应及时清除。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防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过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立即修理完善。

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检查高处作业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钢受弯构件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8.对基坑周边,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进行检查,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9.当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时,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10.在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必须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1.检查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满足: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12.对防护栏杆进行检查,临边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3.检查基坑周遍防护设置,栏杆柱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栏杆柱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仁厚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栏杆柱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需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14.检查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15.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16.监督施工单位,对于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钢管柱、钻孔柱等柱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沟洞口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7.检查施工现场,当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洞时,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必须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必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18.施工方进行管道井施工时,需按照规范要求作好防护,并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9.对于攀登与悬空作业以及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第十一章安全网架设

1.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临边架设或拆除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衣服、鞋子必须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2.作业应由作业班长或其指定的熟练人员指挥,并严格遵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作业。所用工具、材料必须有防止滑脱及坠落的措施。

3.挂设安全平网时,其作业点的上方及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架设作业。

4.架设安全网作业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材质,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5.安全网的支撑系统,宜优先选用脚手架钢管,也可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当使用脚手架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相关的规定。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时,木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0mm并符合相关的规定;竹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0mm并符合相关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同材质的材料混搭。

6.使用过一次以上的旧网调入其他工程使用,必须附其原始记录及其使用记录,并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使用单位无此项检验能力时,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记录应留档存查。对超出产品有效期限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须作报废处理。

7.首次使用的新网,在开拆包装物前应对包装物上的产品标志进行检查,产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产品标志记载内容表明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不得投入使用。

(1)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内容符合使用要求

(2)网目边长符合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

(3)制造商名称及地址清晰;

(4)有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

(5)有有效期限且产品在有效期限内;

(6)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8.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他的耐候性不低于上述品种(耐候性)的材料制成。

(2)同一张安全网上的同种构件的材料、规格和制作方法须一致。外观应平整。

(3)网的宽度不得小于3m,产品规格偏差允许在±2%以下。每张网的重量不超过15kg。

(4)菱形或方形的网目,网目边长不得大于80mm。

(5)边绳与网体连接必须牢固。

(6)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长度应不小于0.8m,相邻两系绳间距应不大于0.75m。

(7)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间均不得大于4s。

9.安全平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安全立网应符合的要求规定。

(2)网体纵、横向应设有筋绳,筋绳分布应均匀合理相邻筋绳的间距不小于0.3m。

10.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网日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cm2。

(2)网体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两根孔径不低于8mm。

(3)网体缝线不得有跳针、漏缝,缝边应均匀。

(4)一张网体上不允许有一个以上的接缝,且接缝部位应端正牢固。

(5)不得有断纱、破洞、变形及有碍使用的编织缺陷。

(6)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间均不得大于4s。

11.严禁用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

12.架设安全平网,应在拟架设楼层紧贴外墙面连续设置横杆一道,用以固定安全平网的里口。

13.固定安全平网里、外口的横杆应采用搭接的方式接长。钢管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m,使用两个以上的旋转扣件扣牢;木、竹材料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绑扎不少于三道。

14.支撑斜杆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应大于3.0m。支撑斜杆的下端应设置牢固的固定措施。

15.网的边绳与支撑杆件应贴紧,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安全平网的筋绳也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

16.首层安全平网的安装高度,其网体最低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4m,与下方物体的距离应不小于3.0m。网的宽度应不小于5m。

17.每道层间网的间距,不得大于10m。

18.在建物的拐角、阳台口及平面形状突出部位,安全平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不得出现任何漏洞。

19.立网的边绳与支撑架体应贴紧。安全立网安装平面应垂直于水平面,并与作业面边缘最大间隙不超过100mm;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边缘与作业人员工作面应贴紧密合。

20.安全网架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安全网在使用期间,其网架和支撑系统严禁随意拆除,并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安全网上落物污染应及时清理。如存在网体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支撑杆件松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当安全网存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⑴安全平网受到较大冲击后;

⑵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

⑶霉变;

⑷断裂或破洞等。

第十二章模板工程

第一节支模拆模

1.监督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事先对上报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查其是否可行。

2.检查施工单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及有跟鞋作业。

3.监理人员在监督高空拆模时,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或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4.监理人员在模板安装前审核模板支撑系统的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书,构造能否满足要求,合格后方允许安装。

5.不得在模板安装作业层上集中堆放模板及支撑材料等,模板及支撑材料应分散堆放并码平放稳,且不得堆放过高,不得堆放在通道、楼层及作业层临边和临近预留洞口处。

6.两人抬运材料,应步伐一致;遇有拐弯、上下坡时,应放慢速度,前后照应。上下传递模板及支撑材料等,应有稳固的立脚点。上方与下方的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用绳索捆扎、吊运模板、支撑材料时,应检查绳索及绳扣的强度。

7.上、下作业层和在作业层上行走及搬运材料等应走安全通道,不得在支撑系统的水平杆件及梁底模上行走,禁止攀登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和水平拉杆上下。

8.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并作好排水。当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在结构的楼面、挑台上时,应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9.采用木支撑系统支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设计的要求,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2)支撑立杆应当垂直,底端应平整坚实。立杆下必须设置符合设计要求的垫板。调整立杆高度的木楔必须钉牢,严禁支垫砖块等脆性材料。

(3)如支撑立杆需接长使用时,接长部位不得设在立杆下部,每根立杆接头不得超过一处;在同一平面上的立杆接头数不得超过立杆总数的25%且不得集中设置。每个接头搭接木不少于两根,搭接处必须平整、严密。

(4)支撑系统的纵、横水平拉杆和水平、垂直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

第十三章钢筋工

第一节运输、制作和绑扎

1.钢筋制作棚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台必须稳固,制作棚内设置照明灯具及用电线路应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灯具必须加装防护网罩。制作棚内的各种原材、半成品、废料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

2.参加钢筋搬运和安装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人工抬运钢筋时,两人必须同肩,步伐一致;上坡和拐弯时,要前呼后应,步伐放慢,并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人身和电线。到达目的地时,二人同时轻轻放下,严禁反肩抛掷。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

3.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上下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并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高处传递时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操作平台。

4.在建筑物内堆放钢筋应分散。钢筋在模板上短时堆放.不宜集中,且不得妨碍交通,脚手架上严禁堆放钢筋。在新浇的楼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严禁堆放钢筋。

5.使用钢筋调直切断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之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3)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6.使用钢筋切断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2)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4)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5)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夹住或夹牢。

(7)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已切断的钢筋堆放要整齐,防止切口突出,误踢割伤。

(8)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7.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台和弯曲机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3)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4)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曲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6)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7)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8)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9)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0)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1)作业后,应及时清洗转盘及插入孔内的铁锈

8.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钢筋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要步调一致,稳步进行,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以免回弹伤人。

9.绑扎立柱、墙体钢筋和安装骨架,不得站在骨架上和墙体上安装或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高于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安装人员宜站在建筑物内侧,严禁操作人员背朝外侧和攀在柱筋上操作。

10.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或在2m以上无牢固立脚点和大于45°斜屋面、陡坡安装钢筋时,应系好安全带。

11.绑扎基础和楼层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放好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层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2.吊运钢筋骨架和半成品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吊物降落离地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固定后,方可摘钩。

13.在操作台上安装钢筋时,工具、箍筋等离散材料必须放稳妥,以免坠落伤人。

14.高处安装钢筋,应避免在高处修整及扳弯粗钢筋,如必须操作,则应巡视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并系好安全带,操作时人要站稳,手应抓紧扳手或采取防止扳手脱落的措施,防止扳手脱落伤人。

15.安装钢筋,周边不得有电气设备及线路。需要弯曲和调头时,应巡视周边环境情况,严禁钢筋碰撞电气设备。

第二节电焊,气焊

(1)检查施工单位电焊作业,电焊,气割,严格遵守规范操作。

(2)检查每台电焊机,必须要有专用电源线控制开关,熔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

(3)检查施工现场的乙炔瓶、气瓶,无安全回火防止器的禁止用于施工现场,且安全间距不小于10米;焊割点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作防火监护。

(4)监督施工单位在电焊、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检查和熄灭残渣余火。

使用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焊钢筋应选择具有足够输出电流的电焊机,电源电缆和控制电缆联接应正确、牢固。电焊机及电源控制箱金属外壳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露天放置的焊机应有防雨遮盖。

(2)施焊前,应检查供电电压及电路并确认正常,当一次电压降大于8%时,不宜焊接。

(3)电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按规定要求架空并使用绝缘子。

(4)焊工作业时,应穿戴焊工专用手套、绝缘鞋,手套、绝缘鞋应保持干燥。在潮湿的地方作业,应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胶片作垫板。

第十四章普通工

第一节清理现场工作

1.清理现场应先清大宗物品、材料,后清散碎物品和垃圾。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及散碎物品和垃圾等,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2.清理垃圾、废料时应使用编织袋、箩筐等容器装运:在高处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应使用溜槽滑送至地面或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运送至地面,禁止由高处往下倾倒、抛掷。

3.清理的垃圾、杂草等杂物不得在工地焚烧,以免造成火灾和大气污染。

4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倒树时应将被砍树木向预定方向倾倒。

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5.在清除场地淤泥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积水,后清除淤泥。

6.在高处清理时,作业人员不准站在墙面上或建筑物的边沿,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7.夜间清理作业必须由电工安装照明灯具,保证有足够和安全的照明,方可进行夜间清理作业。

第二节人工挖土方

1.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2.多人同时挖土操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禁止面对面进行挖掘作业。

3.用十字镐挖土时,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脱手伤人。

4.挖掘土方作业中,如遇有电缆、管道、地下埋藏物清理现场应先清大宗物品、材料,后清散碎物品和或辨识不清的物品,应立即停止作业,设专人看护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严禁随意敲击、刨挖和玩弄。

5.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于2m时,应在坑、槽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6.深基坑挖土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梯子或搭设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撑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7.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1.O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8深基坑挖土时,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撑防护。

9.在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作业时,除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还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作业人员不得在阶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

10.人工灌注大孔井桩挖土作业时,应了解地质情况,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备好工作灯,要随时保持井下通风良好。先进行试挖,作业时应随时观察土壁稳定情况,如发现土壁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涌水、移位等现象,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并同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夜间设红灯示警。

11.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为:电杆1.0~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第十五章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电工

第一节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

1.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2.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气设施的防护设施等。并悬挂警示牌。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关箱。

第二节配电装置

1.配电屏(盘)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

2.配电屏(盘)双面维护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2m,背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

4.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取遮栏隔离,遮栏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m;遮栏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m。

5.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6.配电屏(盘)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第三节临时用电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mm。

2.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3.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为宜。

4.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5.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同一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l、N、L2、L3、PE;

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

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线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7.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敷设深度不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8.架空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架空电缆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电缆必须用绝缘线(带),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

架空电缆的挡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9.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10.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头不得承受张力。

11.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

12.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3.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应采用防雨措施。

14.潮湿场所或非埋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15.室内钢索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

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第十六章塔式起重机

1.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2.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可使用。

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5.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单位进行,作业时应有安装企业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

6.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编制装、拆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装、拆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施工企业应保证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必备条件;

7.起重机的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8.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作业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装、拆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9.装、拆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10.在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2.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无破损。

1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什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21.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22.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4.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泊祎回收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发布者:泊祎回收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shou5.net/chai/4277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泊祎回收网泊祎回收网
上一篇 2021年5月19日 下午3:04
下一篇 2021年5月19日

相关推荐

  • 桩端注浆提高单桩承载力机理

    1、改善持力层条件、提高桩的端承力 大直径灌注桩成孔中,对桩周土扰动降低了桩端土体强度,水的水泡软化作用又进一步加剧其强度降低。桩端注浆通过渗透、劈裂和挤密作用使桩端持力层在一定范…

    2021年6月22日
    197
  • 基于时间序列与人工神经网络的房地产周期识别

    房地产发展周期识别是指对房地产市场所处的周期阶段进行判断。目前国内识别房地产周期的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利用线性模型对房地产市场所处的阶段进行研究,此类研究简化了各个指标间关系,误…

    2021年7月2日
    258
  •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泊祎工程拆除栏目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水利工程项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程项目,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运…

    2021年8月24日
    318
  •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及方法详解

    一、编制依据 (1)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由国家或地方基建主管部门批准,其内容随建设项目的性质而异。一般包括建设目的、建设规模、建设理由、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进…

    2021年10月11日
    432
  • 延津县专业楼房改良哪家好

    旧房拆除施工合同电动绳锯切割常识,专业的切割拆除开发,电动绳锯切割拆除电话,为您供应更好的混凝土切割拆除任职。绳锯切割绳锯切割拆除施工郑州安瑞通对原原料的央求如下:水泥,应按照工程特色、策画文献施工央求及所处处境,选用

    2021年4月26日
    272
  • 宿迁沭阳专题博物馆

    沭阳县地理位置如何,宿迁沭阳专题博物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泊祎工程拆除栏目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沭阳县是江苏省直管县三个试点之一,因位于沭水之阳而得名,简称沭,地处…

    2021年6月22日
    266
电话

联系我们

1388-0022-916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1395700887@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30-18:30,节假日无休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