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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三检”制度

为严格工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质量“三检”制度:质量“三检”制度  第1张

第一条操作人对已完成工序必须坚持质量自检。保证工序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班组兼职检查员(班组长)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自检,保证为下道工序或工程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第二条认真坚持互检工作。班组内必须做好操作人工序之间的质量互检,班组之间进行互相质量检查。

第三条认真坚持班组交接检查工作,由施工员组织进行,与技术复核同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质量“自检”、“互检”及“交接检”应覆盖施工的全过程和所有部位(项目),体现全面质量管理。自检应有文字记录。

第五条项目部通过奖罚制度,确保“三检”制度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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