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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操作技术安全规程

1、严格执行国家和厦门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电工操作和安全技术》规定。

2、高空、潮湿、夹层(天花上区域)带电操作,不得少于两名电工作业。电工操作技术安全规程  第1张

3、维修、保养作业,应注意协调和配合。操作者在停机、开机、送电前必须先扬声,对方明确答复后方可操作。

4、维修、加改工程作业,操作者必须穿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完毕,认真清点工具,发现遗漏应立即跟查。

5、使用漆扫作清尘前,必须先将金属部分采用胶布包裹好。

6、工作时必须使用塑料绝缘外壳电筒。

7、工作过程,保持与关部门或系统人员沟通,做好安全措施,安全操作。

8、线路检修必须做好停电、验电、悬挂标示牌或安全护栏、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9、检修过程中的设备必须悬挂“设备检修中”标示牌,并确切做好停电工作。

10、工作结束,必须将电房门、电柜、电箱门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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