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拆除 > 正文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1张

1.1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其组织、实施及整改等要求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落实有关要求。

1.2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为每季度一次。

1.2.2公司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联络员由安质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对大检查的策划、实施、总结分析、整改进行全过程控制。

1.2.3根据在建工程分布情况组成若干检查组,组长由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设物部、公安分处和党、工、团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组由安质部派联络员一人。

1.2.4安质部拟制大检查计划,提出拟检查工程项目、分组人员安排、检查方法和检查重点的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大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中旬。为了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并督促整改,指挥部/经理部应派员参加并配合公司检查组开展工作。

1.2.5公司未安排检查的工点,由工程公司负责在同一时间组织检查,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自检评价及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或电传)报公司安质部。

1.3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

指挥部/经理部对所辖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4工程公司/项目安全质量检查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对所施工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可每半月或每旬一次。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2.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2.1.1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作本季度安全质量工作汇报,内容:工程概况;本季度施工情况(及剩余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技术或管理措施;措施实施情况;下季度安全质量工作计划。

2.1.2受检单位作自检工作汇报,包括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1.3检查组向受检单位说明检查的目的、重点和具体的方针、步骤、内容等。

2.1.4检查组到施工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