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仓库应采取隔热通风措施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采取隔热通风措施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泊祎工程拆除栏目为大家解答。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采取隔热通风措施

(1)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采取以下隔热降温措施:

①库房檐口高度不应低于3.5m。库房应采用双层通风式的屋顶,予以通风。

②硝化纤维类物品的仓间顶部,应设屋顶通风管(兼有泄压作用)。

③库房隔热外墙的厚度宜大于37cm。

(2)为了防止阳光照人库内,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库房的门窗外部应设置遮阳板,并应加设门斗。

②库房的窗应采用高窗,窗的下部离地面应不低于2m。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栅加铁丝网,窗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色漆的玻璃,以防阳光的透射和因玻璃上的气泡疵点聚焦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仓库主要依靠自然通风.应利用早晚气温比较凉爽的时候,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夏季中午应避免打开库房门窗,以免室外大量热空气进入。

(4)墙脚通风洞是配合仓库通风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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